第一条 degree map的制定
美方应于每年5月份之前拟定新生的degree map,并交与中方,以便中方在教务系统中统一录入完整的培养计划。
第二条 美方课程的教师安排
美方应于每学期结束之前落实下个学期的上课的教师,包括从纽约理工聘请的教师和聘请的中方教师。并把名单报于中方。
第三条 美方聘请中方教师的课酬预算
美方应于每学期初制作本学期聘请中方教师上课的课酬预算,并发纽约理工和中方各一份,由中方在学期末负责发放教师课酬。
第四条 美方课程的教材征订
美方应于每学期结束之前确定下个学期美方课程需要征订教材的信息,中方提供相应的教材申请表和任务书,由美方负责填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与中方。
第五条 美方课程的安排
每个学期末中方会交给美方一份下学期的中方课程表,包括教室课程表。美方负责在此基础上填写美方课程安排以及教室安排,并于下学期开学前把排好的总课表交与中方,并通知学生。
第六条 教室的调整
请特别提醒美方的教师按照安排好的教室去上课,不要随意调换教室,以免影响中方课程的上课安排。
第七条 与中方相应部门的联系
美方的实验课和理学院老师承担的美方课程需要在开课前一个学期和中方的电子电工实验中心以及理学院联系安排老师。
第八条 美方课程考试安排
美方课程的考试由美方自主安排,包括时间,地点;中方负责安排中方课程的期末考试,双方要及时协调考试时间,地点,以免产生冲突。通常美方考试由美方员工负责监考,如遇到缺少监考教师,中方可提供监考教师。
第九条 美方试卷以及成绩的管理
美方应于考试结束一周内提交学生成绩,包括在美方网站和中方网站上分别输入学生成绩。美方按照美方的要求保管试卷。
第十条 纽约理工网站上分数信息修改
对于纽约理工网站上学生成绩有误的信息,美方负责核实后向纽约理工提交修改申请,并督促美方及时修改成绩。
第十一条 美方课程重修安排
美方应于每学期开学2周内提交需要重修美方课的学生信息,包括学生个人信息以及需要重修的科目,以便学生能够在中方系统中选课。
第十二条 毕业生的课程审核
美方负责审核毕业生的美方成绩,以确保学生准时拿到美方文凭。
第十三条 督促美方教师遵守正常的教学规定,突发事件及时与中方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