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教育学院成绩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10-31动态浏览次数:530

第一条 成绩的保存。海外教育学院成绩分为中方课程成绩和美方课程成绩。中方课程的成绩由各承担我院中方课程的教师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纸质签字版本交与我院保留;美方成绩由美方院长审核以后交与我处纸质于电子版本各一份,由中方教务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第二条 成绩的录入。我院的成绩必须在中方和美方网站上分别录入。美方网站上的成绩由美方教师自行录入,中方网站上的成绩由美方院长提供,中方教务管理人员负责录入到中方系统。中方课程的成绩由各个承担我院中方课程的教师在南邮教务系统中录入,需要转学分的科目成绩由中方提供纸质签字稿,邮寄至美方,由美方教务管理人员负责录入转学分课程的分数。

第三条 成绩的修改。成绩的修改分为美方网站上的成绩错误修改和中方网站上的成绩修改。流程如下:1。美方网站修改分数需要在美方登记具体情况,由美方负责发送相关文件至美国纽约理工大学教务管理人员,待批准后可修改成绩。2。中方网站成绩错误修改需要任课教师填写修改成绩单,注明原因和修改后的成绩,经审核,由中方教务管理人员报送教务处批准后可修改成绩。

第四条 缓考成绩管理。学生一般不允许缓考。确因急病(一般慢性疾病不能作为缓考理由)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课程的考核时,必须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考后办理无效)。因病缓考应当有校医院负责人签字的建议缓考的证明,经任课教师及所在院系负责人批准,且在缓考申请表上签字方可缓考。考试成绩以“0”分计,注明“缓考”字样。缓考课程随重修一同进行。

第五条 重修成绩管理。考核未通过(含缓考)的必修课程(包括各类实践教学环节)均应当参加重修。重修原则上跟低年级或其它专业相同档次同一课程进行,完成该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重修考试一般随该课的结课考试进行。在学习期限内,重修次数不限。我院重修的选课,需要分别在中方和美方系统里选课,重修未选课的,成绩一律不予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