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系列活动之党员的权利与义务

发布时间:2016-06-16动态浏览次数:224

6月14日下午6点,南京邮电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朱国平给预备党员举办了以“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为主题的讲座,和海院新一批优秀的预备党员在教一102进行了有关党章内容和党员长期发展的学习与交流。

讲座的一开始朱书记首先向在场的同学问好,让预备党员围坐在自己身边,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接着向同学们介绍了党章第一章第三、第四条有关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朱书记还简短的介绍了自己的入党经历,给预备党员更多经验上的帮助。然后,便进入了讲座主题,朱书记主要从三个方面具体分析了党员的义务。

第一,党员要带好队。要从自身行为开始,发扬新风尚,做好言论引导,推动好人好事。朱书记举了大学生着装的例子,进入教学区就应该有大学生的相应着装。大学生在以后工作的工作中更能学习到对应岗位着装的要求和文化。学生党员在起到带头作用的同时也要敢于与周边不适合的行为作斗争。第二,党员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预备党员要主动帮扶在学习、人际交往或生活自理方面有困难的同学,不能独善其身。第三,党员要提高自身修养。在犯错的时候,党员要敢于听取意见,敢于面对问题,积极改正,做好自律工作。朱书记也在讲座的最后强调了现在非常重视学生党员的质量,预备党员要在学生中发挥作用,体现价值。

讲座在同学们的掌声中结束,这次的讲座的圆满举行,加强了同学们对党员权利以为的理解,让同学们懂得在发展党员的过程中不但要勤于思考,也要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争取在今后的学习中取得更大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