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党支部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21-10-26动态浏览次数:1071

10月26日下午,教工党支部在教一208会议室开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集体理论学习,本次会议教工党支部全体参会。

会上金梅书记领学《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该《条例》于2009年11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10年8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于2021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202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发布。金梅书记指出,应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全面领导,扎根中国大地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

在交流讨论环节,金梅书记要求大家思考并提出问题:在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中,如何促进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水平融合,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胡琦石老师和范畅老师随后发言,表示要不断增强理论学习,提升支部的活力和凝聚力;开拓创新,在来华留学的特殊环境中做出不一样的工作成绩。

最后,大家纷纷表示在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中,要推动党建工作与自身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凝心聚力,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

(撰稿:吴小海 编辑:万洺瑜 审核:丁静)